东莞这6类人可办理往来港澳人才签注
2023年2月20日起,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试点实施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东莞作为首批试点城市之一,积极推进往来港澳人才签注试点工作落地实施,最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助推我市人才高地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
根据该政策,在东莞工作的内地6类人才可以申办往来港澳人才签注,包括:杰出人才,即对湾区建设发展作出重大突出贡献或者湾区急需的顶尖人才;科研人才,即湾区科研机构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文教人才,即湾区高等院校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卫健人才,即湾区副高级职称以上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及卫生研究人才;法律人才,即参与在香港、澳门法律仲裁程序的内地仲裁员,处理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投资争端的内地调解员等;其他人才,即湾区人才、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上述6类人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单独或者同时申请办理赴香港人才签注和赴澳门人才签注。其中杰出人才可以申办有效期5年的人才签注,科研、文教、卫健人才可以申办有效期3年的人才签注,法律、其他类人才可以申办有效期1年的人才签注。持证人在签注有效期内可以不限次数往来香港或者澳门地区,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停留不超过30天。
主要材料
杰出人才:免提交人才证明文件。
科研、文教、卫健人才:单位在职证明原件、副高级以上职称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法律人才:单位在职证明原件。
其他人才:单位在职证明、所属行业领域管理岗位、专业职格等证明原件。
受理部门
东莞市公安局签证中心、东莞市市民服务中心公安专区、各镇(街)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专区
办理方式
免预约,本人带齐相关材料到上述地点办理。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还须提交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原件以及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人才签注的申请材料和申办手续,可通过东莞警察网或者东莞12345政府服务热线查询。
详情可扫描以下二维码查阅
来自东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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